譯自Robert N. Test 所寫 "To Remember Me"
總有一天,
我會躺在醫院的白色被單下。
總有一個時候,
醫生會認定我的腦功能已經停止。
那表示,我的生命已經結束了。
那時候,請千萬不要稱呼那是死亡之床,
而應該稱為生命之床。
因為我要將我的身體拿出來幫助別人,
延續他們的生命。
讓我的眼睛,給一位從來沒有見過人世的人;
將我的心,
給一位擁有一顆使他痛苦的心臟的人;
把我的腎,交給那老是去洗腎的人;
用我的筋骨、神經,讓跛腳的孩童行走;
燒去我的殘骸,
變成可綻放美麗花朵的肥料。
如果必須埋葬什麼,
請埋葬我的過錯、軟弱及偏見。
將我的罪歸還魔鬼、將我的靈交給神。
如果你要懷念我,請與我一樣;
讓我們都永生不死。
蘇惠智譯(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創會秘書長)
最近同事給我一份器官捐贈卡的申請書,
只要填寫一些基本資料,
簽署姓名後寄回給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,
就會收到一張器官捐贈卡,
代表我們在生命終結的那一天,
願意把身上可用的器官捐贈給需要的人。
如果申請時願意將器官捐贈的意願登錄在健保IC卡上,
在必要時,醫護人員更能快速的掌握黃金時間,
知道往生者的器官捐贈意願。
當然即使本人願意捐贈器官,
家屬不見得在心理上能夠接受,
所以這份同意書簽署後,
不代表醫護人員就可任意取用往生者的器官,
仍然要經過二位家屬的同意,
只是透過這個程序,
讓家人知道往生者個人的心願,
醫護人員也能夠在必要時著手勸募。
或許你對這個決定感到不安,
但只要設身處地的想,
今天如果是你的家人,或是你自己躺在病床上,
需要做器官移植才能延續生命,
你會不會希望能有人願意捐贈健康的器官給你呢?
相信大多數的人普遍都能接受器官捐贈的觀念,
只是比較不知道要透過什麼管道或是要如何申請,
其實相當簡單,甚至在網路上就可申請完成。
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網址:
http://www.organ.org.tw/
如果你仍有相當多的疑慮,
網站上都有Q&A的部份,
以及許多的相關資訊,
相信在看過之後,
你會認真思考「器官捐贈,遺愛人間」這個決定。
最後送上一句話,
"The who give always be given"